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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塞北林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
举办学习贯彻《民法典》专题讲座
暨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0日 浏览:1152 来源:塞北林场 字体: 保护视力色:

2020年5月28日,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历史上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一部时代立法、民生立法、市场立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民法典》,既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需要,也是我们必须履行好的法律义务与职责。


张家口市塞北林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的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于8月19日上午召开“学习贯彻《民法典》专题讲座暨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邀请中国法学学会会员、河北省法学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理事,张家口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顾问、河北隆业律师事务所主任艾连庆同志做《民法典之物权篇新规则解读》专题讲座,市塞北林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以及17个国有林场的领导班子和支部成员参加了学习。

艾连庆律师从《民法典》的本体介绍、编撰背景、编撰历程、编撰主体、编撰内容、颁布意义以及和物权篇的主要内容、修改完善、发展和变化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对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居住权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对与工作联系紧密的不动产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重点条款,通过与原《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对比的方式,作了精彩的解读。其中,物权、集体土地征收和土地承包经营与市塞北林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各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森林资源管护、林地管理等方面密切相关,是我们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讲座内容深刻、事例丰富、阐释精当,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不仅让同志们开阔了视野,而且对进一步深入学习理解掌握《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市塞北林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党委书记、场长(处长)程文秀就抓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入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把学习和践行《民法典》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同时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不断强化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自觉把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

三是要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热潮,深入推动市塞北林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和各国有林场法治建设。要以本次专题讲座为契机,通过带头学、集体学、个人学,尽快熟悉《民法典》内容,以《民法典》、新《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林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深入推进依法治场的重要举措。尊法是前提,全市国有林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尊崇《民法典》,全面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法是基础,党员干部、普通职工要做《民法典》领域的行家里手;用法是责任,各基层林场要系统梳理林场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而有效地贯彻执行,不断推动国有林场系统工作高质量发展。